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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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之外与君同临法庭“现场”
青田县法院采取网络技术审案引起最高院关注
吴婧

  远在西班牙马德里的林某、陈某夫妇激动地说,“真想不到,我们身在万里之外也能参加国内的开庭,非常感谢青田法院为我们华侨着想。”
  青田是著名的侨乡,现有华侨20余万,遍及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青田县法院每年受理涉侨案件达500件以上, 但其中有一半以上案件当事人都不能到庭参加审理,他们要么全权委托给代理人,要么索性就缺席不理。2006年,青田法院因当事人缺席审判的案件就达140多起。
  面对这样一个现实,2006年11月,青田县法院便萌生了一个想法:能不能通过视频来审理一些案件,使那些常年在国外经商的当事人也能参加庭审,这样既可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又可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该院从今年年初起首先在民商事案件中运用网络视频跨国审理涉侨案件。经过十多天的联系挑选,远在西班牙马德里的当事人林某夫妇被选中。在原告林某、陈某夫妇与被告季某房屋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系长年在西班牙经商的华侨,因忙于生意无法赶回国内参加庭审,只能特别授权委托国内的代理律师参加诉讼。法院认为,原告若能亲自参加庭审,既能更好地维护其自身权益,又可以使法庭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当然不仅是他们具备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起诉的案件案情也较为简单——起诉在青田照顾他们老人的保姆占用了他们的房屋。经过与案件当事人商量同意后,法院决定通过网络QQ语音视频系统对此案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2007年1月8日,青田法院首次通过互联网络审理的这起案件开庭了。法庭上,远在西班牙马德里的原告通过QQ语音视频参加了庭审。案件审理的一切程序如同平时一样,法官依法按程序进行审理。通过QQ语音视频系统,法官对原、被告的身份进行了确认,原告在QQ语音视频里亲自宣读了起诉书,并参加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活动。最后,案件通过法院调解以撤诉结案。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青田法院开展QQ视频庭审调解案件4起,利用网络技术达成执行和解6起。网络技术办案推进了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为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案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审判模式。网络办案初步尝试成功,丰富了法院便民、利民的措施,提高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感,极大地节约了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海内外华侨圈中产生强烈反响。
  青田法院利用网络技术办案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法院、丽水市中院三级法院领导重视和关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来青田调研时说,网络技术办案对推动司法改革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